龙民〔2025〕16号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相关社会组织请于2025年5月31日前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将符合要求的年度工作报告有关材料报送市民政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指导、督促所属社会组织按要求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有关材料并进行初审。对逾期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有关材料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慈善组织年报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全市性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须知
龙岩市民政局
2025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