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项目。包括新建示范性长者食堂、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进行补助,以及实施农村幸福院质量改造提升等。
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包括支持在全市所有乡镇建立社工站并开展政府购买养老和救助服务,支持机构养老床位新增开办和持续运营,以及强化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养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等。
关心关爱高龄和困难老人。包括支持各地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为全市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以及为全市百岁老人发放慰问金,为特定老年人购买“银龄安康”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