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和养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入践行“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扎实推进老年友好社会建设,持续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统计资料显示,全市老年人口持续增长、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协同发展,“十四五”任务圆满完成,为“十五五”开局打下良好基础。
一、龙岩市人口老龄化概况
(一)老年人口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66.8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8.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22%;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0.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5.1%。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抚养比22.8%。全市户籍人口数为310.84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64.93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1%;65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45.03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4.4%。
(二)百岁老人情况
截至2025年末,我市有百岁老人390人,比上年增加34人,其中男性68人,占17.44%;女性322人,占82.46%。年龄最大的是连城县莲峰镇新兴村的尧云秀,年龄为117岁。
表1 龙岩市2016—2025年百岁老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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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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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人) |
229 |
246 |
246 |
268 |
282 |
307 |
320 |
299 |
356 |
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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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 |
47 |
46 |
49 |
53 |
57 |
63 |
62 |
51 |
66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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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 |
182 |
200 |
197 |
215 |
225 |
244 |
258 |
248 |
290 |
322 |

图1 龙岩市2016—2025年百岁老人数量
二、老龄工作体制机制
市老龄委新增市委网信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5家成员单位。目前,市老龄委共有40家成员单位,分别是: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委老干部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数据管理局,市税务局,龙岩金融监管分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三、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情况
(一)社会保障体系
1.养老保险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按总体2%幅度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15.48万退休人员。2022年以来连续第四年调整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后每人每月从155元提高至215元(上杭县240元),高于省定标准25元(上杭县高于省定标准50元),惠及52万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持续实施《龙岩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精准扩面成效显著。
截至2025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26.8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4.8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2.3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8万人,其中在职7.5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09万人,离退休人员4.7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9万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7.7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4.07万人,其中在职66.03万人,比上年末减少5.12万人,离退休人员11.6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36.73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91万人,其中待遇领取人数52.22万人。
表2 2025年龙岩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及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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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类型 |
2025年参保人数 (万人) |
较上年增加人数 (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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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 |
226.81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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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90.08 |
-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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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77.72 |
-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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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136.73 |
-0.91 |
2.医疗保险
截至2025年末,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65.62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8%左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4.9万人,比上年增加1.13万人,增长2.1%。其中在职职工39.93万人,比上年增长1.17%;退休职工14.97万人,比上年增长4.69%。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待遇476.7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8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0.72万人,参加居民医保人员享受待遇849.8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9.30%。
表3 2025年龙岩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及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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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类型 |
2025年参保人数 (万人) |
较上年增加人数 (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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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
265.62 |
-2.04 |
|
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54.9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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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39.93 |
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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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210.72 |
-3.17 |
2025年,全市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108.24万人次。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48.99万人次(包括省内异地就医37.69万人次,省外异地就医11.30万人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59.25万人次(包括省内异地就医54.25万人次,省外异地就医5万人次)。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费用14.47亿元。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费用5.43亿元,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费用9.04亿元。
3.基本生活救助
截至2025年末,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303人,其中老年人711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8038人,其中老年人17203人,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9780元。全市特困人员9270人,其中老年人6135人,农村特困人员8686人。2025年全市临时救助人员34165人次,累计发放资金2767.44万元。2025年全市低保边缘家庭对象21665人。
截至2025年末,全市持证残疾人8.93万人,其中老年人16088人,平均每月生活补贴141元。
(二)养老服务体系
1.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截至2025年末,全市已建养老机构163家,机构床位数16018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数11962张,占比74.7%。全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共2123个,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02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14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53个、农村幸福院1229个、农村老年活动中心382个、长者食堂243个。2025年新建3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
全市共12个新建居住区达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持续加强新建居住建筑配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市民政局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对接,办理移交手续,确保新建居住建筑配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市发改委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4326万元,支持我市公办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项目等建设。市财政局安排省级补助资金3239万元,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其中:补助1200万元,支持4个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补助500万元,建设3个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我市各县(市、区)养老机构开办及运营补贴489万元;正向激励上杭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600万元;支持上杭县350万元开展县域“一老一小”家政服务项目综合试点;奖补20个示范性长者食堂100万元。在安排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加大保障力度,安排108万元,用于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安排150万元,进一步扶持3个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全市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1宗38亩,市农业农村局将“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工程”纳入福建省乡村振兴“十大行动”重点任务分解表,将完善农村养老助残设施列入全市乡村建设品质提升重点任务,推介福建省美丽休闲乡村7个和美丽休闲农业点2个。
2.提升养老服务品质。截至2025年末,全市共有五星级养老服务设施60所,四星级养老服务设施229所。老年助餐服务持续提质扩面,创新帮扶模式深化,市属国企与社区长者食堂共建协议覆盖面扩大至6个社区,2家金融机构同步结对帮扶2个长者食堂。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扎实推进,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1800多张家庭养老床位、提供2800多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3.做好福利兜底保障。截至2025年末,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不含离退休人员)发放高龄津贴,惠及8.20万人;为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营养补贴和重阳节慰问金,惠及390人,各类福利资金合计6600万元。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专业照护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2150名特困供养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445名低保家庭完全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全市“银龄安康险”纳入政府统保范围的投保对象达10.97万人。
4.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全市有7所职业院校、4所技工学校开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护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康养休闲旅游服务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现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6500多人。有6家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20家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老年人照护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持续开展养老服务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025年发放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补贴2200人次。开展养老护理员入职和在职补贴工作,发放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入职和在职补贴27.3万元。
5.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深化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规范提升行动,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实现四个100%巩固目标。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专项行动,持续落实《龙岩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规范行动的通知》《龙岩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专项行动方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老年用品市级质量监督抽查32批次,总体合格率100%;全市12315热线平台共接收涉及老年人“食品”“保健品”类投诉举报65件,均依法按时办理。
(三)健康支撑体系
1.老年健康服务。一是在全市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服务,完成945位失能老人评估工作,并依据评估结果对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服务。二是在上杭、武平、连城、漳平等县(市)及12个乡镇开展认知功能初筛,推进龙岩市第二医院记忆门诊建设等,累计完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21723人。三是在新罗、永定、上杭、长汀4个县(市、区)选取不少于30%的乡镇(街道)开展老年听力筛查,累计完成老年人听力筛查18019人。四是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占比达100%。五是持续推进安宁疗护、家庭病床工作,全市12家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安宁疗护建设,共建安宁疗护床位76张,为160余名患者提供一体化健康服务。依托基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65岁及以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连续治疗,但因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的老年患者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全市已建立家庭病床665张,覆盖全市7个县(市、区)。全市16088名老年残疾人实现精准康复服务全覆盖,服务率达100%。
2.医养结合。截至2025年末,全市医养结合机构25家,医养结合床位8299张。19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建立签约合作关系共129家。全市组建935个家庭医生团队,共有2041名家庭医生参与签约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人数达35.71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36.24万人,为29.95万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达28.34万人,服务率达77.59%。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血压测量、康复指导、营养指导、心理支持等2次医养结合服务,累计完成医养结合服务5万余人。
(四)银发经济
1.老年用品产业
市工信局鼓励企业开发适老化新产品,组织辖区企业积极申报2025年老年用品推广目录及适老化新产品,征集推荐我市优米耐、康莱宝、长汀天乐3家企业的跌倒报警器、颐年稳健乒乓球桌、纸尿裤等8款产品上报省工信厅。组织耘福食品、优米耐、长汀天乐3家企业参加首届福建省适老化产品供需对接活动,助力我市适老产品开拓市场。
2.养老金融
2025年,龙岩金融监管分局联合人民银行龙岩市分行持续落实《关于做好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推动辖区银行保险机构深化养老金融服务。截至2025年末,辖区银行业机构开立养老金账户40.50万个,累计缴存养老金18000万元,创建社保便民网点880个、养老金融特色网点110个,向养老产业发放贷款1.85亿元。
龙岩金融监管分局引导辖区银行保险机构打造“安愉人生”“健养安”等养老金融服务品牌,推出“敬老贷”“安康金”等各类养老专属金融产品,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专属银行产品32个、专属商业保险产品30个。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依托“长者食堂”、福利院、养老院等提供增值服务,在8个长者食堂设立爱心驿站。泰康人寿龙岩中支溢彩公益基金会“溢彩千家”项目继续资助新罗区老年福利院。
龙岩农商银行首个市级养老金融综合服务示范点运营良好,整合“政府、农信、社会”资源,突出“养老金融一站式服务”特色,联合市委老干部局、市卫健委、老年大学以及全市三级医院开办金融知识教育、健康养生咨询等各类主题活动15场。
2025年,全市共有32户纳税人享受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累计免税360万元;共有11.50万人次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累计减免个人所得税1.35亿元;共有0.65万人次享受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政策,累计减免个人所得税620万元。共有8户次纳税人享受社区养老机构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政策,累计减税22万元。
3.银发科技及其他
市科技局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老年疾病科研攻关,支持450万元建设“龙岩市心血管代谢疾病多模态监测与全周期精准管理研究中心”,组织实施“颅内动脉粥样硬化疾病的影像结构特征与防治策略”等卫生健康重大专项3项,支持经费303万元,开展“依托咪酯联合丙泊酚对不同年龄老年患者无痛胃镜检查后认知功能影响的观察研究”“老年髋部骨折术后肺部感染预测模型独立外部验证”等9项联合资金卫生项目,立项金额35万元。
市残联为全市3073名残疾人提供基本型辅具适配补贴,其中老年残疾人1951名获补助资金261.98万元;将残疾人辅具及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争取“国补”资金1000.51万元惠及1216人,其中老年残疾人260人获补助资金323.86万元。
(五)老年友好型社会
1.老年宜居环境
市住建局督促指导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福建省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等工程建设标准,抓好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市重点公共服务场所和重要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打造上杭县2025年省级无障碍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完成新建或改造无障碍项目10个。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2个,涉及6115户。指导各县(市、区)在公租房保障中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予以政策照顾倾斜,截至2025年底,我市累计0.89万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公租房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推动新建、改(扩)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严格落实《无障碍设计规范》,2025年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2条,新增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100辆,截至2025年底完成公交站适老化改造35个,累计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5条,累计投入运营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132辆;全省8个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19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实现无障碍设施全覆盖,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累计建设无障碍通道50个、无障碍厕位70个、无障碍停车位45个。
龙岩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组织基础电信企业持续实施适老化服务改造。全市140个自营及较大合作营业厅外设置无障碍通道,超230家自营和合作营业厅内设立老年人爱心服务台席,近350家各类营业厅休息区内设置爱心专座。各基础电信运营商为65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年客户提供代办及免费上门服务,全年上门服务超1.1万次。
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继续列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补贴比例维持60-79周岁补贴50%,80周岁(含)以上补贴60%,每户最高补贴2万元。2025年全市3000户老年人家庭申请改造,审核通过2200户,合计补助1350万元,其中,全市有446户老年残疾人家庭申请居家无障碍改造,获补助资金221.64万元,有效拉动银发消费,提升老年人居家安全性与舒适性。
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优化老年人柜面金融服务,探索建立老年人主题服务网点。中国银行龙岩分行、农业银行龙岩分行等持续优化网点适老化环境。推动辖区2200个普惠金融服务点及特色福农驿站免费提供雨伞、老花镜、饮水、爱心药箱等,为农村老人提供助老适老金融服务。
2.老年人社会参与
市委老干部局加大银发人才入库推荐工作力度,已入库银发人才1522人。创建银发人才发挥作用基层联系点8个,采取“联系点+工作室+银发驿站(服务点)”模式,持续推动银发人才在传承红色基因、基层综合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优势作用。截至2025年,共有21人获评“八闽银发先锋”。
全市老干部局系统开办县(区)级以上老年大学8所,开办老年大学各类分校5所,教学点35个,县级以上老年大学学员1.15万人、培训学员1.90万人次,分校与教学点辐射学员0.80万人。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市民政局、福建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继续实现《重温经典》频道在养老机构100%覆盖,累计安装终端3163台。
3.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市数据管理局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全市所有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均完成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e龙岩APP持续优化适老化服务,新增“智慧养老地图”“高龄津贴线上申领”等常用服务,并接入长者模式,服务页面字体更醒目、操作更便捷。
新罗、上杭、武平、长汀等地开通“95128”出租汽车约车服务电话,积极引导滴滴出行、蓝滴出行、阳光出行等网约车平台完善“一键叫车”“代叫”功能,方便老年人打车出行。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推动福建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落实治理电视操作复杂问题的工作,实现电视开机进入全屏直播、无商业广告,解决老年人观看电视操作复杂、开机等待时间长的问题。
4.老年人权益保护
(1)严厉打击涉老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养老诈骗犯罪4件5人,提起公诉5件5人;立案办理老年人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件,制发检察建议5件。市公安局共接报老年人走失失踪警情526起,涉老诈骗警情12起(其中刑事警情10起,行政警情2起)。全市共破获涉养老诈骗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打掉犯罪团伙2个,追赃挽损1.32万元。
(2)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畅通老年人维权渠道。市司法局持续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法援惠民生 携手筑梦夕阳红”等专项行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将老年人作为法律援助、公证重点服务对象,开辟“绿色通道”,推行“上门办、预约办、点援办”。简化法律援助审批流程,推行经济困难证明事项诚信承诺制。推进公证行业减证便民提速,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出证。2025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58件,为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公证15件。
(3)完善涉老诉讼服务,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全市两级法院均设立涉老绿色通道或老年人服务专区,为涉诉老年人提供立案、缴费等导诉服务,诉讼服务中心配备老花镜、放大镜等助老便利设施。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2025年全市法院审结赡养纠纷案件10件,结案标的总计15.2万元。
(4)强化综合监督与人身权益保障。市检察院持续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养老机构内被看护老人安全保障制度完善。对权益受损但因经济困难或法律知识欠缺、无力起诉的老年人,支持提起民事诉讼5件。聚焦养老机构规范经营、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加大监督力度,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8件。
(5)加强普法宣传,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2025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普法宣传50场次,其中防范养老诈骗宣传25场次,有效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5.老年人文体活动
2025年,我市有4人(新罗区大池特色产业协会的吴文兴,上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马水松,新罗区人民政府西陂办事处的傅颖,龙岩图书馆的宫鲁闽)被推介为2025年省级“百姓学习之星”,3个品牌(漳平市菁华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的“协同育人谱新篇—‘家校社’共画协同育人同心圆”、武平开放大学的“梁野之声合唱团”、上杭县中都镇社区学校的“上杭女子五枚拳——非遗文化进社区系列活动”)被推介为2025年福建省新时代“终身学习品牌项目”,1个品牌(漳平市菁华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的“协同育人谱新篇—‘家校社’共画协同育人同心圆”)被推介为省“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市文旅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常态化开展“四季村晚”“周末戏相逢”“周末有戏”“龙岩大家唱”“广场群星汇”“戏曲进乡村”“戏曲进景区”等文化惠民活动。2025年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开展线上线下群众性文化惠民活动1908场次,线上线下服务群众超1058万人次。
6.孝亲敬老社会氛围
2025年“敬老月”期间,市老龄办协调市领导走访慰问百岁老人及困难老年人,推送12万条敬老公益短信,发布《致全市老年朋友们的一封信》,协调相关成员单位举办“弘扬孝亲敬老美德 共建老年友好社会”“福满重阳·清汤粉美食文化节”“情系桑榆 爱在重阳”等文体活动60余场。
龙岩市社会福利中心、中国人寿龙岩分公司运营服务部、兴业银行龙岩分行等3个集体和鲁志红、张惠荣、郑彩坤、林彩峰等4名个人被表彰为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
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截至2025年末,全市实名注册志愿者34万人,其中60岁以上的志愿者3.5万人,注册志愿服务团体5300个。
注释:
老年人口抚养比是指某一人口中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用以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计算公式为: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15—64周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数×100%。